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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政法系“金融特色班”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3-03-14 09:27:46浏览量:

一、培养目标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鄂教科[2012]6号)文件,财经政法系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使人才的培养更好地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我财经政法系决定组织一支具有兴趣爱好的高素质、高技能的金融人才队伍,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从而凝练办学特色,突显专业优势,努力发掘和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造就一批具有应用能力强的创新性拔尖人才。

二、培养规格

让学生在真实的金融环境下,体验所学的专业知识,并在实践中进行一定程度的应用操作,感受真实市场的动力,培育大学生专业的、理性的金融理财理念。

通过金融特色班的学习和实践,学生可以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在实践中能较熟练地对证券进行投资分析,对证券公司内部的业务流程能进行基本的操作;

2、能够基本掌握银行内部的基本业务流程,了解银行提供的基本金融产品和服务,并能熟练掌握网上银行的支付流程;

3、了解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基本业务范围和主要运作流程,能较熟练掌握车险等几种主要业务险种;

4、具有市场调查研究和社会活动能力;

5、熟悉金融行业的主要政策法规,具备良好的金融职业道德。

三、培养方式

1、主要是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在创新实践育人的培养目标。强化学生与企业家面对面、与社会企业全接触的培养方针。

2、金融特色教学班除完成学生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任务外,抽空余时间参与特色教学班的教学活动,特色班开设的部分课程学分可作为该生跨专业公选课的学分。

3、教学安排主要利用周一到周五的课余时间,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授课、分组讨论和实战模拟等,同时聘请相关金融行业总裁和精英进行实战报告。

4、根据培养的要求,强化校外实践教学的环节,并保证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不低于50%。

5、金融特色班计划班容量初步定为30人,实行滚动淘汰机制,每学年由教学系制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一次,淘汰率不低于5%,淘汰名额不增补。

6、金融特色班学制一年,学生学习期满后,成绩考核合格者学校可以颁发结业证书或相关能力证明。

四、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新技术学院在校本科大二、大三专业学生(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适当放宽年级要求),对金融专业兴趣浓厚,品学兼优的,并有一定创新意识的在校学生。

五、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财经政法系教学办公室:陈玉婷(老师)

咨询电话:0712-2331982转603

报名截止时间:3月24日

六、班级人员的确定

1、预选阶段。前期要求报名金融特色班的学生都必须报名参加金融投资大赛的模拟培训,为了让学生们能在短期内提高,我系除安排专业老师培训学生,还会专门邀请孝感市相关证券公司有名的分析师等专业人士,定期给学生们讲解股票、期货实盘操作。

2、最终人员的确定。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以模拟成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综合考虑确定30名学生作为金融特色班的人选。

七、培养指导委员会

指导顾问:李明清、颜弘

组    长:马成林

副 组 长:屈小静

成    员:陈玉婷及相关专业教师

特    聘:华泰证券孝感分公司、长江证券孝感分公司、建设银行和中国平安保险孝感分公司等相关领导主管。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财经政法系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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