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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财经政法系团总支、学生会招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17:06:45浏览量:

    为了给财经政法系团总支、学生会、注入新鲜血液,选拔出品学兼优的新一届团总支、学生会干事,储备学生干部人才,充分发挥团总支、学生会两支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生干事招新竞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良斌

    成  员:林  丽   童丽凡   童  磊   鲁米兰   程 燕      

二、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9月28日至10月9日;

    2、竞选时间:具体听通知

    3、竞选地点:具体听通知

三、竞选职务(见附表一)

四、基本原则

    1、德、学、才兼顾,任人唯贤的原则;

    2、同学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招聘,平等竞争的原则;

    4、择优任用,目标管理的原则。

五、工作原则和干部任职资格

    学生干部任用原则:坚持不拘一格与有利于服务学生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干部选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竞选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思想进步,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

    3、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工作热情;

    4、品德高尚,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参与组织、策划过学校相关活动;

    6、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

六、竞选方式及程序

    1、报名方式:有意者请自行从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财经政法系网站下载(附表二);报名学生以班为单位在10月9日下午5:00前交到系学生会办公室,逾期视作放弃。

    2、资格审查:由学生干事招新竞选工作小组负责对竞选同学逐一进行审查;

    3、竞选演说:符合竞选资格的同学在竞选大会上进行竞选演说,时间不少于3分钟。主要内容应包括个人经历、工作学习情况、主要优缺点,对竞选职务的工作思路,及任期内要达到的工作目标;

    4、公正评选:由学生干事招新竞选评委小组对竞选同学进行评审;

    5、张榜公示:对拟定任职人选向全系师生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

    6、发文公布:由财经政法系发文正式公布。

七、有下列情况者取消竞选资格

    1、不按照本竞选方案执行或出现竞选迟到等行为者;

    2、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者。

八、试用期为一个月

    干事名单确定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确定为我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学生干事,表现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九、有任何情况或疑问请及时与财经政法系竞选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办公电话:2331982-604

    1_招新岗位分布情况.doc

    1_财经政法系2015年学生干事竞选申请表.doc

 

 

 

 

财经政法系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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