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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须知
发布时间:2016-05-26 10:24:02浏览量:

一、应届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根据通知,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进行网上毕业确认工作。贷款学生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信息,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等及时通讯工具信息不完整的,必须先完善联系信息,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个人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一)还款常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2年(或3年,因宽限期政策从2015年开始调整,是2年还是3年以学生系统中实际情况为准)后的12月20日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5、违约后果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二)如何知道自己应该还多少钱?

登陆网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

1.正常还款查询时间:11月21日-12月20日;

2.如已有逾期利息查询:随时登陆,即可查询。

3.提前还款:在贷款未到期前,可以选择将一个合同的本金及利息结清或者是偿还部分本金,选择偿还部分本金,还款金额应为应不低于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请根据自己还款能力申请,一旦申请当月不能撤销,暂时没有能力提前还一个合同本金的学生不得申请还一个合同本金,否则12月份系统将先扣提前还款本金,再扣正常利息,从而导致无钱还正常利息而逾期。

申请时间:1-10月的1-10日内、12月的1日-10日内(即除11月以外所有月份),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10日前提出申请,当月20日前必须按照提前还款本金及利息存入支付宝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否则提前申请就失效,必须重新申请。(如学生是在当月11日-31日之间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则只能等同于下月1日-10日申请,下月受理)

如当年应届毕业生,有经济能力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而不希望自己承担利息,必须于8月10日前在系统内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于8月20日前将贷款全部还完,否则从9月1日起自行承担利息。

11月1日以后经济条件好了,要提前还款处理办法:要等到12月1日-10日期间,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12月20日前将应还款存入支付宝(系统自动扣划)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

系统登录查询步骤如下:

1.点击登陆网址,(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或“登录名登录”。

3.如果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和申请贷款时设定的密码登录。如果选择“登录名登陆”,输入贷款申请时设定的登录名和密码即可登录。

4.如登录密码错误,选择登录框下方的“找回密码”。

方式一:“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式二:“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法三:拨打开行热线电话(95593)进行密码重置。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菜单栏“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即可查询该学生欠缴本息。

(三)没有开通支付宝怎么还贷款?

通过邮政储蓄、农信社还款流程(只针对2009年及2009年以前贷款未开通支付宝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建议不采用此方式,请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但11月、12月不接受变更申请,不能变更)

1、查询需还本息后,于每月15日前,学生以电话方式告知办理贷款时的资助中心要还款,了解还款流程并足额将还款资金存入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2、每月20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资助中心已将资金存入还款账户。

3、每月20日,资助中心将还款资金扣划至国家开发银行。

4、下月1日后,向资助中心查询还款情况。

(四)如何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

将通过农信或邮储的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还款。变更程序如下:

1、变更还款方式。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选择类型“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身份证登陆,登陆后点击“个人账户变更”—“新增”,新代理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后提交,支付宝账户由系统受理后自动生成。

2、学生向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学生申请提交变更个人账户后,点击“导出变更单”,打印,签字。以传真或邮寄方式告知贷款办理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需变更账户的仅限于之前未开通过支付宝账户的已毕业贷款学生,已经开通支付宝账户贷款学生无需变更),当系统中“个人账户变更”-“个人账户变更列表”中状态显示为“复核通过”,即表示还款方式变更成功。

3、资助中心确认变更。资助中心在收到学生变更个人账户纸质“导出变更单”申请后,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在状态栏中选择“草稿”,提交学生的变更单,由负责人在相同操作模块下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如学生直接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资助中心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新增”,录入变更信息后,导出变更单,打印后给学生签字,并提交变更信息。由负责人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

注意:每月10号前作变更的,当月10号之后可以通过支付宝还款(11月、12月不接受变更申请,不能变更);每月10号之后作变更的,只能从下月开始通过支付宝还款,当月要还款还需要通过邮储或农信社。已成功变更为支付宝还款方式后,学生就必须通过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自动扣划,资助中心不得从学生个人账户上将资金扣划到国家开发银行还款账户。

(五)通过支付宝怎么还款?

适用:已开通支付宝学生,详细操作步骤见支付宝网上操作演示“功能演示”或下载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

1、使用贷款时支付宝账户还款(适用知道支付宝密码、开通了网银的学生)

(1)可以在每月15日左右,点击网址www.alipay.com,在右侧个人用户下输入用户名、密码、校验码。(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此支付宝账户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由支付宝公司统一扣划,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归还,不能用于其他转账支付,如有余额,只能通过“提现”功能支取)

(2)登录后,在界面右侧点击立即充值;或直接点击“应用中心”——“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

(3)选择网上银行通道(需要先开通对应银行卡的网上银行或通过其他人员支付宝对本人支付宝进行充值,开通网上银行可以直接到开户银行申请),目前有:工行、农行、招行、建行、兴业、浦发、广发、深发、民生、交通、中信、光大、中国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等。

(4)按照应还本息填写充值金额,点击“去网上银行充值”

(5)页面跳转到对应银行网页,填写网银卡号、密码等完成充值。

(6)每月20日,支付宝自动扣款。

(7)下月1日后,登录支付宝或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咨询县级资助中心,查看自动扣款是否成功。

(8)如未自动扣款,可拨打24小时支付宝热线支付宝唯一客服热线95188。

2、使用任一支付宝账户还款(适用忘记贷款支付宝密码、未开通网银的学生)

(1)输入网址www.alipay.com,使用任一支付宝账户登录;

(2)在每个月的15号以后,20号之前的时间段内,通过点击网页首栏“应用中心”后的“还款”按钮,申请还款;

(3),进入还款页面后,点击“还款”下的“助学贷款还款”按钮;

(4)进入“助学贷款还款”页面后,点击“我要还款”;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及验证码,即可查询出还款信息;

(5)确认还款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支付宝收银台,可以选择支付宝账户余额、网银、快捷支付三种方式还款(推荐使用快捷支付进行,无需开通网银,业务额度和次数限制)。

(6)按照支付提示,确认付款。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每年11月21日后,所查到的应还本息为当年应正常归还的贷款本息,请务必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如未及时存入足额资金,则贷款逾期,次年每月20日前均可偿还,但需支付逾期本金罚息(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每年11月为预结息时间,不受理还款,支付宝也不能扣款。

3、如需提前还款(提前归还一个合同上贷款),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需在1-10月和12月的1-10日内提出,11月不接受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本息资金),然后采取上述方式存入相应金额即可(如有需要请下载支付宝还款流程)。

4、支付宝账号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账号。(2010年后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系统随机生成8位字母数字组合分别作为支付宝登陆密码、支付宝支付密码以及绑定的新浪邮箱登陆密码三码统一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

5、仍未采用支付宝还款方式的贷款同学,请尽快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6、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还款方式及有关详细政策查询,可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三、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

选择了支付宝作为还款方式学生,再查询出应还款金额后,可以按以下操作进行还款:

(一)使用贷款时支付宝账户还款(适用知道支付宝密码、开通了网银的学生)

1、登陆支付宝网页(www.alipay.com),输入相应的账户名和密码,登陆充值界面

注:

1.账户名为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在借款合同上

2.2010年贷款的学生初始登陆密码为学生身份证号去掉前6位之后的剩余部分(如身份证号为:110110199009011234,则密码为:199009011234);2010年后贷款的学生初始登陆密码为系统随机生成8位字母数字组合,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

2、登陆成功后,可看到账户余额等相应的账户信息。点击

充值,可进入

3、进入充值界面,选择可用的网上银行,点击下一

4、填写相应的充值金额,点击“登陆到网上银行充值”,系统会自动跳转到相应的网上登陆界面(每个银行的网上支付页面不同,请根据提示操作),利用网上银行充值成功后,支付宝会显示相应的账户余额。

充值完成后,系统每月20日会自动扣划相应还款金额用于偿还贷款。借款学生可以于次月1日之后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或咨询县资助中心,查询还款情况。

二、使用任一(含贷款支付宝)支付宝账户还款(适用忘记贷款支付宝密码、未开通网银的学生) 推荐方式

1、输入网址www.alipay.com,使用任一支付宝账户登录;

2、点击网页首栏“应用中心”后“还款”按钮,申请还款;

3、进入还款页面后,点击“还款”下的“助学贷款还款”按钮;

4、进入“助学贷款还款”页面后,点击“我要还款”;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及验证码,即可查询出还款信息;

5、确认还款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6、进入支付宝收银台,可以选择支付宝账户余额、网银、快捷支付三种方式还款(推荐使用快捷支付进行,无需开通网银,业务额度和次数限制)。

7、按照支付提示,确认付款,即可支付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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