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培养大学生自主创业意识,规范学生的创业行为,增强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学校决定在同大园区内设立大学生“创业街”,给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免费的创业场所,以促进“大学生创业街”健康有序的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街概况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创业街”位于同大校区通往同大操场的主干道上,初次计划设置50个摊位入驻,每个教学系可申报6-10个经营项目,营业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6:00-9:30,周六全天、周日上午半天。
二、申报条件
1.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在校学生。
2.申报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规定。
3.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
4.鼓励科技类、文化创意类和服务类等创业项目入驻。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申请人填写好《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初审。由院团委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资质初审,确定入围项目。
3.选拔。由院团委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围项目进行终审,确定最终入驻项目。
4. 入驻。签订《入驻协议书》,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创业街”信息登记表》,并上交相关团队证件和材料,手续齐全后,正式入驻“创业街”。
四、申报时间
1.申报截止时间:4月7日;
2.申报书可在学校团委网站下载;
3.申报书、身份证、在校学生证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由各系团总支汇总后集中发送至810811613@qq.com,主题名称为“创业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4.纸质材料由各系团总支汇总后集中交至学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13297550007。
纸质材料包括:
1.《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2.承诺书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在校学生证复印件;
5.其它证明材料等(如营业执照、专利证书、科技创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各经营团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营业,创业团队进入创业街后,未按要求在创业街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摊位一个月内无故出现3次空闲或关闭状态者,院团委有权终止入驻协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不影响学校师生生活和保证校园安全、卫生、稳定为前提。为加强校园规范管理,未经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审批的学生其他销售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我校大学生创业只针对我校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学生,参加成员必须我校在校学生,不得出现更换项目负责人、转租、冒名等现象,否则将严肃处理。
4.学生或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实行创业团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大学生创业进行销售产品必须有相应产品合格证和合法进货途径,产品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及质量说明书或卫生许可证,不得欺骗消费者。创业项目和经营范围不包括饮食业、娱乐业、化工类等行业。
6.为了让更多的创业项目能够在“创业街”得到培育孵化,入驻协议一年一签,对入驻团队实行严格考核体系。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实行退出机制,院团委有权终止入驻协议。
共青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