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财经政法系团总支、学生会、注入新鲜血液,选拔出品学兼优的新一届团总支、学生会干事,储备学生干部人才,充分发挥团总支、学生会两支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生干部招新竞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良斌
成 员:林 丽 童丽凡 程 燕 杨 晗
二、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9月29日至10月9日;
2、竞选时间:具体听通知
3、竞选地点:具体听通知
三、竞选职务(见附表一)
四、基本原则
1、德、学、才兼顾,任人唯贤的原则;
2、同学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招聘,平等竞争的原则;
4、择优任用,目标管理的原则。
五、工作原则和干部任职资格
学生干部任用原则:坚持不拘一格与有利于服务学生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干部选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竞选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思想进步,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
3、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工作热情;
4、品德高尚,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参与组织、策划过学校相关活动;
6、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
六、竞选方式及程序
1、报名方式:有意者请自行从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财经政法系网站下载;报名学生以班为单位在10月9日下午5:00前交到系学生会办公室,逾期视作放弃。
2、资格审查:由学生干部招新竞选工作小组负责对竞选同学逐一进行审查;
3、竞选演说:符合竞选资格的同学在竞选大会上进行竞选演说,时间不少于3分钟。主要内容应包括个人经历、工作学习情况、主要优缺点,对竞选职务的工作思路,及任期内要达到的工作目标;
4、公正评选:由学生干部招新竞选评委小组对竞选同学进行评审;
5、网上公示:对拟定任职人选向全系师生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
6、发文公布:由财经政法系发文正式公布。
七、有下列情况者取消竞选资格
1、不按照本竞选方案执行或出现竞选迟到等行为者;
2、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者。
八、试用期为一个月
干部名单确定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确定为我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学生干部,表现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九、有任何情况或疑问请及时与财经政法系竞选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办公电话:2331982-604
附件1: 竞选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 申请表.doc
财经政法系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