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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2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2-05-24 11:01:42浏览量:

各位毕业生党员:

    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在圆满完成学业,踏入社会的时候,你肯定为你拥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这个称号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因为这是你在青春的篇章中写下的最为辉煌的一页,同时也表明了你在政治上的成长与逐步成熟。希望大家在离开母校走向社会之际,坚持严于律己,带头遵章守纪,文明离校,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一名优秀的大学毕业生!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遵守党的章程,接受党组织的管理是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毕业生党员在离开学校走向社会的过程中,面临着一个如何继续接受党组织的管理、严格履行组织手续的问题。为方便你及时转移、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我们提醒你:
    1、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隶属关系的唯一凭证。各位党员在离校前,必须将组织关系转离学校(继续留在学校工作或学习者除外),且每人只能开具一份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在有效期内(介绍信左下角注明的时间)及时转到介绍信抬头指定的党组织接收。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一律按规定装入本人学业档案,与学业档案材料一并由我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派送。

    2、请你主动与就业单位的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问清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称呼。请你务必妥善保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按时转接。不要长期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放在自己手上,这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也容易造成超过有效期无法接收、预备党员无法按期转正、党员自行脱党等情况。已办理正常转接手续的请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至学校党委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后,党员应参加接收地基层党组织的各项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

    3、如果你的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或暂未落实就业单位,党员关系可转到单位所在地或你居住地的党组织,或转往档案托管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或生源地的村、社区、街道、乡镇党组织。

    4、组织部将按学校的统一安排,集中为你办理转组织关系手续,请届时准时前往办理。办理时间:5月28日6月8日,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办理地点:党校办公室(教1栋1楼西)。

    温馨提示:由于学校启用了毕业生电子离校系统,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后,需时间将数据录入系统,因此请各位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次日登录系统查询。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请及时与学院党总支联系,也可向校党委组织部咨询。

    学校党委组织部电话:0712-2345273,传真:0712-2345265。

    祝各位毕业生党员在新的人生旅途上取得更大成绩,为校增光,为党增辉!

                                                  中共湖北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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