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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政法系“司法精英班”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3-03-14 09:29:37浏览量:

一、培养目标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鄂教科[2012]6号)文件,财经政法系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使人才的培养更好地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我财经政法系决定组织一支具有兴趣爱好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司法精英队伍,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突出专业职业资格培训,从而凝练办学特色,突显专业优势,努力发掘和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造就一批具有应用能力强的司法精英人才。

二、培养规格

让学生在真实的司法环境下,体验所学的专业知识,并在实践中熟悉现行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通过司法精英班的学习和实践,学生可以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通过专业知识的强化和训练,让学生具备较强的司法专业职业技能能力;

2、能够熟悉目前主要法律法规,并通过一定的社会调查和实践,初步具备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的能力;

3、具有市场调查研究和社会活动能力;

4、熟悉司法行业的主要政策法规,具备良好的司法职业道德。

三、培养方式

1、主要是强化专业理论为主,并以一定的实践训练相结合,重在创新实践育人的培养目标。增强学生与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全接触的培养方针。

2、司法精英班除完成学生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任务外,抽空余时间参与司法精英班的教学活动,精英班开设的部分课程学分可作为该生跨专业公选课的学分。

3、教学安排主要利用周一到周五的课余时间,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授课、分组讨论和实战模拟等,同时聘请相关司法行业的专业人士进行专业培训或实战报告。

4、司法精英班计划班容量初步定为40人,根据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实行滚动淘汰机制,每学年由教学系制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一次,淘汰率不低于5%,淘汰名额不增补。

5、司法精英班学制一年,学生学习期满后,成绩考核合格者学校可以颁发结业证书或相关能力证明。

四、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新技术学院在校本科大二以上(包括大二学生)专业学生,对司法专业兴趣浓厚,品学兼优的,并有一定创新意识的在校学生。

五、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财经政法系教学办公室:陈玉婷(老师)

咨询电话:0712-2331982转603

报名截止时间:3月24日

六、指导委员会

指导顾问:李明清、颜弘

组    长:马成林

副 组 长:屈小静

成    员:陈玉婷及相关专业教师

特    聘:孝感市人民法院、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和应城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的专业人士。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财经政法系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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