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关于做好2008年暑假住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8 10:54:58浏览量:

各教学系:

为做好我校暑假住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假期住校学生能够在学校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的假期,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08年暑假住校学生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地震灾区的学生;

2、参加双学位课学习的学生;

3、备考2009年研究生考试的学生;

4、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且为各系社会实践小分队成员的学生。

二、申请程序

1、要求暑假住校的学生在2008年6月24日前向所在教学系提出申请,填写《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暑假住校学生住宿申请表》,申请表应附上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签名(用传真也可);所在系审核,并按要求逐一审批签字(盖章)后于6月26日前报学工处审批。

2、经学工处审核批准后,由申请人与学工处签订《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暑假住校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

3、学工处根据备案名册和签订的承诺书办理《住宿证》,学生凭《住宿证》到指定地点入住。

4、三里或同大公寓按照学工处提供的名单安排学生入住。

三、管理规定

1、暑期住校学生学校实行相对集中住宿的办法,住校学生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2暑假住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住宿证》到指定地点住宿,在宿舍区内要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住校学生暑假住宿期间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来人员。

3、学生住校期间要特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

4、住校学生住宿时间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或延长住宿时间的,应提前向系值班老师申请变更住宿时间。

5、严格执行按时就寝熄灯制度。期住校学生应在22:30前返回寝室,自觉做到在24:00前熄灯就寝。学生在校住宿期间,不得擅自在校外留宿,对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校资格。

6、严禁在宿舍区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

7、学生暑期住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在住校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相应的值班安排(于6月26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2、各系要指派专人负责暑期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严格审批、规范管理,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

 

附件:

1、《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暑假住校住宿申请表》点击下载

2、《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暑期住校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点击下载

                                 

 

 

 

              学生工作处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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