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了做好2011届毕业生准备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按下列要求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
一、个人基本信息和学业成绩核实
请通知2011届毕业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上仔细核查自己个人基本信息和在校修读的所有课程成绩。如有错登、漏登,请及时核实,并按规定予以修正。
二、毕业资格审查
1.对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查学生所修专业课总学分和各类学分组成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2.学生所修“跨学科专业选修课”及社会活动实践所得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要求(三年制专科生6学分、四和五年制本科生10学分);
3.所有等级成绩根据教务系统-K:考级管理-04:考级成绩管理来审查。
4.审查师范专业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是否达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二级甲等及以上,英语专业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本科学生的学位资格审查
1.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过级情况(如没有过级,填写历次考试最高分。英语专业学生不需要审查此项);
2.计算机等级考试过级情况(文经法一级、理工农科二级,省级和国家级证书均可。计算机专业学生不需要审查此项);
3.专业基础课和主干课的补考门数(四年制本科生不超过6门、五年制本科生不超过8门);
4.学位课程平均分(补考合格的课程按60分计算,重修课程按重修后所得分数录入);
5.毕业论文成绩(未完成可延后报送);
6.受处分情况。
四、结果报送
请将毕业资格审查内容按要求分别填入附件一和附件二,并用Excel录入计算机,将审查结果在本系内向学生予以公示,学生无异议后,打印成册,由教学系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数据于10月30日前交教务处。
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是一项严肃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教学系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所有项目均需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并对照记分册来认真审查,保证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的准确性